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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仕途考

发布时间:2017年1月20日 16:10      点击量:1398

李白仕途考

   

李白从青少年时代就胸怀“济苍生、安社稷”,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远大抱负和政治志向。为了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他一生屡次投身仕途。那么,他一生中到底担任过哪些官职?这些官职又是干什么的?其结局又如何?谨献拙文,以就教于方家。

一、绵州府昌隆县小吏

据史料记载:“李白,字太白,少为当县小吏,后于此山读书,于乔松滴翠之坪,有十载。”(江油李白纪念馆藏宋碑《敕赐中和大明寺住持记》)这段碑文中所说的“少为当县小吏”就是指“李白少年时曾经在剑南道绵州府昌隆县县衙当过一名小吏”的意思。

在唐代,“州”这一级行政机构根据地理位置、户口人数、物产多寡、经济贫富等条件分为府、辅、雄、望、紧、上、中、下,共8个等级;“县”这一级行政机构则分为赤、次赤、畿、次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共10个等级。(《唐代的州县等级制度》,翁俊雄,《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1期,第9页)不同等级的机构所配设的公务人员职位和数目也是不同的。

绵州属于“州”中的第6级“上州”,昌隆县则属于“县”中的第6级“紧县”。(《新唐书》卷四十六《地理志》)从全国范围看来,昌隆县的级别并不算太高。因此,只能配设:县令1人(正七品上)、县丞1人(从八品下)、县主簿1人(从九品上)、县尉1人(从九品下);另外还有:县录事1人、司户佐3人、司法佐3人、典狱8人、问事4人、白直8人、市令1人、仓督1人(皆无品)。(《唐六典》卷三十《三府都护州县官吏》)

县令(明府)、县丞(赞府)、县主簿(翼府)和县尉(少府)都属于“流内官”,俗称“官”;县录事、佐史、里正、典狱、问事、白直、市令、仓督和伍佰则属于“流外官”,统称“胥吏”,李白所担任的正是后一类“胥吏”。

相对于其他“胥吏”,“县录事”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县主簿进行“受事发辰,检勾稽失。”(《唐六典》卷三十《三府都护州县官吏》),属于文职岗位,需要一定的文学功底和公文写作基础,目不识丁的大老粗是绝对无法胜任的。因此,“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的李白很可能担任的就是“县录事”。

在担任县录事期间,李白因先后作诗讥讽县令妻子和县令本人,引起县令不满。李白心中惶恐,便辞职隐居大匡山读书习剑十年。(计有功,《唐诗纪事》引杨天惠《彰明逸事》)

李白第一次从政就这样失败了。

二、翰林供奉

天宝元年(742年),41岁的李白在东鲁(今山东)接到了唐玄宗宣他入京任职的诏书,兴奋之余,写下了“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千古名句(《南陵别儿童入京》)。

此次入京,唐玄宗任命给李白的又是一个什么官职呢?对此,李白曾自称“前翰林供奉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这个“翰林供奉”又是个什么差事呢?

唐朝建立不久,皇家就专门从社会上招聘了一批精通文学、辞章、经学、医学、占卜、炼丹、僧道、书法、绘画、棋类等人才,让他们居住在宫中(到玄宗时期则常驻“翰林院”),随时等待皇帝召见。属于皇帝御用的差遣侍从之臣,主要陪皇帝消遣娱乐以及文章应和,是一种无品阶的差事(职),史称“翰林待诏”。

在这一大批形形色色的“翰林待诏”之中,特别受到唐玄宗重视的是“词学之士”。为了与翰林院里的其他待诏(如医待诏、棋待诏、画待诏)相区别,唐玄宗在开元十年(722年)又专门把“文词待诏”从其他翰林待诏中擢拔出来,“入居翰林,供奉别旨”,故称“翰林供奉”。

对此,唐人有详细的记载:“玄宗以四澳大同,万枢委积,诏敕文诰悉由中书,或虑当剧而不周,务速而时滞,宜有偏掌,列于宫中,承导迩言,以通密命。由是,始选朝官有词艺学识者,入居翰林,供奉别旨。”(韦执谊,《翰林院故事》)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唐玄宗又把 “翰林供奉” 改称为“翰林学士”,“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

严格来讲,李白所担任的“翰林供奉”只是一个无品阶的“职”,还不属于“官”。后来,因为李白不小心得罪了唐玄宗身边的“红人”高力士、杨贵妃等人,同时还受到张垍(玄宗女婿)等翰林院一些同僚的构陷,再加之李白泄露了宫廷机密(言温室树)等诸多原因,他在宫里实在待不下去了,只好上表辞职,被唐玄宗“赐金放还”。

李白第二次从政也以失败为告终。

三、江淮兵马都督府从事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被迫逃往四川暂避。在逃难途中,玄宗任命永王李璘为江淮兵马都督、扬州节度大使。为了壮大声势,李璘派遣下属韦子春带上厚礼,前后三次来到庐山,聘请在此隐居的李白出任自己的幕僚。

满怀报国之心的李白接受了征辟,并在宣州谒见了永王李璘,遂被辟为“江淮兵马都督府从事”。(《旧唐书》卷一九○下《文苑列传·李白传》,《册府元龟》卷七三○《幕府部·连累》)

要知道“都督府从事”是何官职,我们需要先弄清楚“都督府”是个什么机构。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区设置的一种地方军事机构。主要负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廪,总判府事”,同时还兼理民政,其驻地所在的州称为“都督府”。截止到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年),全国一共设立了40个都督府。这40个都督府又分为了大、中、下三个等级,而永王李璘所在的“扬州都督府”正是5个“大都督府”之一。

在唐朝,朝廷委任某个将领出任某使(如都督、行军大总管、节度使、安抚使、招讨使、讨击使或按察使等)时,通常会由这些将领自己去“开府”,也就是自己去组织一个领导班子,不需要经过中书省、门下省的委任和吏部的铨选,只是在程序上向中央报告一下即可。战事结束后,又自行解散。这就是“使府”的由来,也叫“幕府”。

除了主帅本人和副使之外,行军司马、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要籍、随军等僚佐都是由主帅自行“辟署”,在唐代史料中,统称“从事”。

在这些“从事”中,副使和行军司马是指挥性职务,属于高层官员;判官为重要的执行干部,属于中层官员。一般士人到藩镇军中任职,通常先出任巡官,然后再晋升为推官或掌书记。衙推、要籍和随军则属于非正式幕职,职位卑下,通常由无科举功名或无出身背景者担任。

巡官有很多种,如节度巡官、观察巡官、防御巡官、营田巡官、两蕃巡官、馆驿巡官、转运巡官、度支巡官、团练巡官、经略巡官、都统巡官、造水巡官等等。因此,巡官的工作性质和内容也因职而异。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主帅往往还会让巡官挂一个“监察御史行里”或“监察御史”的虚衔。

推官也有很多种,比如团练推官、经略推官、盐铁推官、度支推官、东都留守推官、北都留守推官、军器使推官、神策军推官等众多名目,工作内容和职责同样因职而异,并且也往往会挂一个“监察御史”或“殿中侍御史”的虚衔。

掌书记的职责比较单一,专掌“书奏表启”,往往也会挂一个“殿中侍御史”或“侍御史”的虚衔。

掌书记的任职要求比较高,多数是由通过了明经科、进士科考试,有的甚至还通过了难度更大的书判拔萃科或博学宏词科考试的人来担任。在唐代,许多名人(比如白居易、高适、岑参、刘禹锡、柳公权、杜牧、杨炎、李逢吉、裴度等)在年轻时都担任过掌书记。但也有少数没有科举功名,但因为学术造诣或人品杰出,声名远播,也会被辟为掌书记(比如马炫、孔戡和柳恭等)。

李白虽没参加过科举考试,但却因“醉草答蕃书”、“高力士脱靴”、“饮中八仙”和“竹溪六逸”等事迹而声名远播,在全国的文人阶层中有很大影响。再加之他曾在唐玄宗身边担任过“翰林供奉”。因此,李白所担任的“江淮兵马都督府从事”很可能就是“掌书记”一职,而不会是巡官、推官等低级文职。

永王李璘于唐肃宗至德元年(756年)十二月甲辰(二十五日)引师东下,至德二年(757年)正月入浔阳。因此,李白入幕应在至德二年正月。永王李璘兵败是在至德二年二月戊戌(二十日)(《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五)。由此推算,李白在永王幕府中的时间前后加起来不过一个月左右。在此期间,李白诗歌创作不多,除《致贾少公书》外,仅有《永王东巡歌》、《在水军宴韦司马楼船观妓》和《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三首诗。

“掌书记”按惯例会加挂“殿中侍御史”或“侍御史”的虚衔。所以通过《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这首诗,也从侧面反证了李白担任的职务同样也是“掌书记”。

“县录事”是吏,“翰林供奉”是职,“掌书记”虽说品阶不高,但总算是个“官”,这也是李白这一生的唯一官职,也是最高官职。

只可惜,李白这次站错了队。永王李璘的军队被唐肃宗李亨视为“叛逆”,很快就派兵加以剿灭,李璘则被乱军杀死。李白也因“附逆”之罪,被投入浔阳监狱,这是李白第三次从政,也是最失败的一次。

四、江南西道采访处置使幕府参谋

李白入狱后不久,宰相崔涣奉命宣慰江南,收罗人才。于是李白抓住机会献诗给崔涣求救,同时夫人宗氏也为他四处奔走啼泣求援。

就在这时,李白的运气来了。朝廷派御史中丞(类似中纪委副书记)宋若思率领三千吴兵前往河南战场对抗叛军,恰好路过浔阳。

宋若思的父亲宋之悌生前是李白的故交,宋若思当时正好还兼着“江南西道采访处置使”和“宣城太守”两个职务。“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是专门掌管检查刑狱和监察州县官吏的大官,相当于省纪委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权力很大。

因此,宋若思出面给浔阳方面打了个招呼,再经过一番“推覆清雪”。他不仅将李白从牢里救了出来,并且还聘为自己的幕府参谋(《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

宋若思是以文职身份率军队赴前线,所以他的幕府不同于一般地方官的幕府,而带有军事性质。因此,李白的职务应该是“参谋军事”或“参军事”,简称“参军”。

在唐代,州府或都督府内的“参军”分为司功参军、司户参军、功曹参军、户曹参军、司田参军和录事参军五类,其职责各不相同。据《唐六典》记载,司功参军主要有“考课、假使、选举、祭祀、祯祥、道佛、学校、表疏、书启、医药、陈设”11项职能,《新唐书》还增补了“礼乐、禄事、卜筮和丧葬”4项职能。

李白在宋若思幕府中先后写下了《为宋中丞自荐表》、《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为宋中丞祭九江文》和《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等诗文。可见,李白当时所从事的主要是表疏、书启、祭祀等工作。因此,宋若思给李白的官职很可能就是“司功参军”。

江南西道采访使驻豫章郡洪州府(今江西南昌市),属于上都督府(《新唐书·卷四十一·地理五》)。因此,其府内“司功参军”的品阶应是“从七品下”(《新唐书·百官志》)。

在任幕府参谋期间,李白的心情十分惬意,很快便振作起来了。甚至满怀信心的期望唐肃宗能够拜他为“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从而达到“四海豪俊,引领知归”的目的(《为宋中丞自荐表》)。但事与愿违,唐肃宗不仅没有委以重任,反而算起了他曾经“附逆”的旧账,被判处“流放夜郎”(今贵州桐梓)。这完全出乎李白的意料,重新使他跌入仕途的低谷。他在夜郎待了好几年,直到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才遇赦返回江陵。

这是李白第四次从政,依然以失败为告终。两年后(762年),一代大诗人李白病逝于安徽当涂。一心要“济苍生,安社稷”的李白,始终未能如愿。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另外,至德元年(756年)七月,唐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不久,李亨下旨召吴王李祗(zhī)到行在(皇帝的临时驻地)任职。李祗从庐江郡出发,一路奔波,不料因病耽误了一段时间,受到了李亨的批评。这时,李白便替吴王李祗起草了《为吴王谢责赴行在迟滞表》。

再加之李白曾经写过《寄上吴王三首》,明确表示过“愿入兰台宫”。据詹瑛先生考证,这三首诗作于天宝七年(748年)。因此,李白必定在吴王李祗府中也任过职,但具体何职史料则没有记载。从李白的公文特长来看,估计与武则天时期的雍王府参军韦承庆相似,负责“府中文翰”吧(《旧唐书·卷八八·韦思谦传附韦承庆》)。

李白还为赵悦写过《为赵宣城与杨右相书》,因此可能还曾在宣城太守府中当过文书。

五、门下省左拾遗

李白逝世后不久,唐肃宗李亨就驾崩了,唐代宗李豫即位。按惯例,新皇帝登基后通常都要下诏求贤,一是可以彰显自己求贤若渴的品格,二是也能借此树立一些声望。唐代宗也不例外,因为李白的名气大,朝廷也不知道他已去世,所以便封了他一个“左拾遗”的官职。

在唐代,“拾遗”和“补阙”是两种职责相同的官职。官阶虽不高(拾遗是从八品上,补阙是从七品上),但都属于皇帝身边的诤谏之官和近侍之臣(供奉官)。而且二者都是京官,分别隶属于中书省和门下省。在中书省的称为“右拾遗”和“右补阙”,在门下省的称为“左拾遗”和“左补阙”。由于他们有资格参加早朝,并且“扈从乘舆”,所以和普通的七、八品官员大不一样。即使他们在大街上碰见御史中丞(相当于中纪委副书记)也不用回避,逢年过节还会得到皇帝额外赏赐的“口脂面药”、“宫衣”等小礼物留着纪念,光宗耀祖。

拾遗和补阙的工作职责是专门负责给皇帝提意见,对此,唐人有详细记载:“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庭诤。其选甚重,其秩甚卑。……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此国朝置拾遗之本意也。”(白居易,《初授拾遗献书》)

正因为拾遗需要写奏章来诤谏皇帝的过失,有时候甚至还要当庭面诤,所以任职条件比较苛刻。不仅需要文字功底扎实,还要对国家忠心耿耿。因此,唐代许多名人(比如,陈子昂、王维、张九龄、杜甫、白居易、李邕、令狐楚、柳公权、陆龟蒙等)都以当过拾遗为荣。

同时,为了防止出现包庇隐瞒和官官相护,唐朝规定了宰相的儿子、宰相的老部下和品行不端者这三种人都不能出任拾遗和补阙。

一个人喜欢做什么(兴趣)、能做什么(能力)、应该做什么(责任)和做了些什么(成果)往往和他所从事的职业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对于满腹经纶的李白来说,左拾遗的确是个非常合适的职业,只可恨这一任命来得太晚了。

李白终其一生都未能当上大官,使中国历史上少了一位普通的官僚,多了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这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